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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者承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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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,敬请您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,如您点击“同意”键,视为您已经阅读并认定自己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,且愿意遵守本提示内容。如对本重要提示的任意信息不同意,请立即关闭本网站。

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,敬请您仔细阅读本文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合格投资者”。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
1、合格投资者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、投资于公司单只私募基金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
(一) 最近三个月月末资产均超过(含)人民币1000万元的单位;

(二) 最近20个交易日金融资产均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,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;

(三) 私募基金或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,成立规模不得低于(含)人民币1000万元的产品。

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
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产品法律文件,了解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,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、投资期限、投资经验、资产状况等判断产品是否与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。

2、参与私募投资基金有风险。私募投资基金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,并可能在短时间內大幅下跌,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。管理人过往的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,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,并自行承担所作出投资决策之相应风险。

3、本网站刊载的信息。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,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,或买入任何证券、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。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,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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